山西临汾市拥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71家,特种设备66837台(件),压力管道4991条650余千米,且近年来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仍呈上升之势。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感到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必须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机制最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建立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就无章可循。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是四包问责制。即市局领导包片、科长包县、县局领导包乡镇、一般人员包街村的办法,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要对本区域的食品和特种设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实施动态监管和电子网络监管。切实做到“六到位”即生产源头监管到位、使用登记到位、现场监督检查到位、检验覆盖监督到位、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到位,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将不安全因素整治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二是安全巡查制。实行全员巡查,按照区域划分,将全市所有城镇、街村全部纳入巡查范围,消灭监管盲区,提高设备的登记率、检验率,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力争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巡查网络。
三是安全负责制。发挥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作用,强调管好各自负责的层次,落实分层管理为目的的安全逐级负责制。在明确职责的前提下分清各自的安全责任,尤其要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安全分析预警机制。根据安全检查反馈的信息和不同季节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等情况,有预见地组织分析隐患,控制事故发生,使安全处于“有序受控、基本稳定”的状态。结合实际,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通过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等,弄清产生隐患的根本原因和潜在的诱发因素,拿出具体对策。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特种设备分布上呈现“两多一少”的现象。即小规模企业多、小型特种设备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有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更少;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上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制度,轻落实”的情况。不少企业在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上均存在这方面的现象;许多企业存在“新工厂,旧设备”,新旧反差比较大的情况;安全工作存在“一头重,一头轻”,轻重不平衡的现象。即一方面党委、政府、部门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另一方面部分企业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却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的多,真正落实的少,安全投入不足。
针对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真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探索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借助先进的现代信息化网络,实现动态有效的监管。
首先是堵与疏的有机结合。安全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这可以称为“堵”,即堵住事故发生的途径和趋势。但只有“堵”没有“疏”是不行的,“疏”就是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指出解决的方法和努力的方向。比如在“土锅炉”的取缔工作中,既要彻底捣毁取缔,又要帮扶用户,引导其使用质优价廉的合格设备。
其次是群策群力保安全。安全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许多部门和人员及运行操作中的各个环节,单靠安全监管人员很难取得很好的效果,必须努力发挥和借助相关部门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
再次是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近年来,每年都有专项整治活动,难免会影响一些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好工作,借助专项整治的契机,推动整个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是注重基础和基层工作。安全工作的基础在基层,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把重点放在抓好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基础工作上,注重基层工作,尤其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的主体。
安全工作成在基础,重在预防,贵在实干。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手段,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应当成为人们的共识。
(作者为山西临汾市质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