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海县质监局下发《关于规范巡查行为强化巡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对食品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四个巡查大队的巡查率、质量信息档案完备性、整改率、事故控制、有效投诉、案件移交以及风险分析报告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各巡查大队按要求上报每年的巡查计划以及每月实际巡查完成情况;巡查现场发现问题,按《宁海县质监局巡查发现问题处置办法》进行。分管领导对质量信息档案完备性的检查按《宁波市质监系统日常巡查信息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录入到市局巡查平台,每季度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季度末形成季度风险分析报告。稽查大队负责对各巡查大队的案件移交情况进行确认,并在考核评价会议上将确认情况递交考核组。考核组通过收集的有效投诉对各巡查大队的事故进行认定,并最终作出评价和相应的处理。考核组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开1次考核评价会议,对各巡查大队的季度巡查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年末结合各巡查大队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