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质量技监局、山西省经济委员会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煤炭掺杂使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日,山西省质量技监局和山西省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出文件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12月10日之前,开展新一轮严厉打击煤炭掺杂使假行为的行动。
为从源头上确保山西煤炭产品的质量,今年山西省各级质量技监、经济运行部门强化了对商品煤质量的监督检查,共同对煤炭掺杂使假行为进行了综合治理,促进了煤炭生产和流通领域健康有序的发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质检系统检查煤炭生产、经营单位2700余家,查处有问题的煤炭3000余吨;查处违法案件330余起;各地对煤矿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瓦斯计检定仪15000余台、风压机1300余台、传感器3800台、电子衡2500台,查封了一批不合格的煤矿在用计量器具,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日,山西省质量技监局、山西省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出文件做出部署,要求从现在起到12月10日之前,在全省范围内再次开展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突出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煤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质量技监、经济运行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提高煤炭产品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
文件同时要求要强化经营者自律机制,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主体要设立煤炭质量专管员,依法对出矿、出站的煤炭实行检测,要对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的企业依法组织查处,必要时提请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