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固定式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99家企业的99种产品,合格5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6.6%。
抽查发现以下质量问题:
部分产品防触电保护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有19种产品防触电保护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4.2%。造成这些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灯具选用了不适宜的器具插座和灯座,致使带电体外露,在试验过程中带电部件被触及。这种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触电事故,给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绝缘材料耐热和耐燃烧特性不够 本次抽查中有13种产品使用的绝缘材料不符合耐热、耐燃烧要求,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0.2%。标准规定灯具中固定带电部件或防触电保护用绝缘材料必须能耐热和耐燃烧,以防止这些绝缘材料长期受过热或电火花影响而发生变形、燃烧等危险,灯具原有防触电保护性能失效。
耐久性试验不合格 耐久性试验有11种产品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5.6%。不合格情况主要有电阻和电容烧焦、电阻开裂、三极管烧坏,装有保险管但不起保护作用,保险丝未熔断,而电子整流器的电子元器损坏、烧焦有烟雾等。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保险管选用不当,电流过大或熔断速度慢使保险管起不到保护作用;二是整流器电子线路既没有热保护装置,也没有异常保护线路。
内部、外部接线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抽查中还有9种产品内、外部接线截面积过小,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20.9%。过小的导线截面积是灯具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故障产生大电流,在供电支路保险系统动作前,导线就已烧毁,易引发着火或触电等安全事故。
部分产品骚扰电压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2种产品骚扰电压超过标准规定,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1.2%。主要原因是电子整流器中无抑制骚扰的元器件,或者选择的元器件参数不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