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和妥善处置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和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庙会、游园会等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紧密结合本地区餐饮消费特点,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