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工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工业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经标准化技术组织评审、专家审查等环节,现确定了第三批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共241项(详见附件)。其中继续有效的56项,修订的130项,废止的55项。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月5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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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