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产品“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的生产基地——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6012个,其中查封3012个,退回3000个,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罚款3万元。
2009年11月,网络广泛转载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制成功一种可有效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并面世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向天津市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情况,并通过河北省局责成“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生产所在地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赶赴现场调查。经查,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基地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