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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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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于近日在北京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以及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有关专家及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科研、设计、企业等方面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本《规范》进行审查。

  审查会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薛长立站长主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科技质量部王立部长致欢迎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吴路阳处长到会并讲话,审查会协商推选张希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评审专家组组长。

  在专家组组长的主持下,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穆京祥副总工程师代表《规范》编制组作了标准编制工作汇报,与会专家和代表对《规范》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地讨论,对《规范》的内容逐条地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如下:

  一、对《规范》的评价

  1、《规范》内容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基本要求;

  2、《规范》认真贯彻了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较好地处理了与我国现行相关法规、标准的关系;

  3、《规范》较好的体现了当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的设计需求、工程特点和国内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发展状况,技术内容科学合理、技术指标设定适当、可操作性强,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4、《规范》内容涵盖全面、层次清晰、条理有序、文字简洁、用词得当、格式规范。

  二、对《规范》文本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

  1、建设部下达的该《规范》名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经专家慎重讨论,认为目前该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编制施工、验收规范的条件尚不成熟,同意改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建议条件成熟后,再另行制定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2、对《规范》中部分强制性条款进行调整;

  3、个别条款需增减;

  4、对文本中的个别文字、符号需要进行修改;

  审查会专家一致认为《规范》填补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领域的空白。《规范》的实施将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的规范化,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领域的技术进步,对规范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将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会议一致通过对《规范》的审查。

  希望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进行修改,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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