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县级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针对该省乡镇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县域质量监管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浙江省质监局规划在2010年集中力量推进基层质量技术监督站所建设,以落实区域质量安全监管任务。
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基层站所建设指导意见,基层站所为公益性监管类事业单位,由县(市)政府落实编制和经费,一般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质监站所接受县质监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协助乡镇政府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负总责的责任。到2010年底,各个县(市)在三个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任务重的乡镇、片区,在特色产业聚集明显的区域,都要设立基层质监站或质监所。通过质监站所,衔接上乡镇质量监管工作的断层,建立起乡镇和村居质量监管队伍,把质量监管力量渗透到农村和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形成“乡镇统一领导、站(所)牵头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企业责任落实、各方齐抓共管”的基层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保一方质量安全。
长期以来,乡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直是整个监管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了解决这个最基层的质量监管难题,浙江省从2008年开始了县级区域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作,通过争取市县政府的支持,浙江质监系统已经在乡镇设立区域110个质监站所(稽查中队)。开展一线监管质量巡查,推进乡镇质量监管工作,一定程度上让乡镇政府抓质量安全工作实现了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在义乌市,市政府拨出3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立的3个质监所,极大推动了乡镇质量监管工作,质监所成立以后,辖区6个乡镇政府都成立质量监管领导小组,建立了质量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质监员、协管员、安全员三支队伍建起了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宁波市鄞州区根据企业分布情况把全区化为5个监管片区,由区政府拨专款和人员编制设立了5个质监工作站。质监站每个月与镇村一起开展一次质量巡查,每季度与乡镇政府开一次质量分析例会并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地保障了区域质量安全。
近日浙江省质监局在基层站所运行成效最为显著的义乌市召开了现场会,总结推广近年来全省各地基层质监站所工作的成功经验,并提出到2010年底,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基本完成基层质监站(所)的建设,由站(所)负责日常监管的责任片区要覆盖所有的工业重镇和经济强镇(包括乡、街道、开发区);由质监所协助乡镇政府建立一支由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员组成的农村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确保每家涉及“三个安全”的中小企业有专人监管。浙江同时要求各地要争取市县政府把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从而把乡镇政府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