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徐州实际,“规范食品生产行为十七项规定”,并编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规范生产行为指导手册》,制作《食品加工企业依法规范生产行为检查表》,进一步督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强化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自12月中下旬开始,徐州市质监局全面实施“十七项规定”,分为组织宣贯、企业自查、检查验收、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实施,坚持“政府领导、依法督促、落实责任、从严监管”的原则,对于整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