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改善市容环境,加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轮椅车(以下简称“三小车”)产品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苏州市市区车辆管理的通告的通知》要求,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江苏省苏州市质监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三小车”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的工作分工,质监部门在“三小车”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是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车辆的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全市“三小车”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生产,是否按规定使用生产许可、认证等标识标志,有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三小车”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排查“三小车”生产企业,真正把“三小车”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