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300元换1000元、买298元换1300元……日前,各种买送、换购、打折、特价、惊爆价、最低价、大甩卖等商业促销活动似乎“越送越多”。
但是,在许多貌似亏本的诱人促销活动中,其实暗藏消费陷阱。临近岁末,商家又将掀起新一轮的促销高潮。日前广东深圳、惠州、东莞3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慎识促销活动中主要的消费陷阱,在促销浪潮中理性购物,获取真正的实惠。
价格欺诈
深圳市民韩小姐被某商场“现金300换1000”的活动所吸引,花300元现金为丈夫购买了一双标价为720元的名牌皮鞋,觉得十分优惠不由地沾沾自喜。几天之后,她却发现同样的商品却改为打特价,仅售290元,原以为占了大便宜,没想到还多花了10元。
专家介绍,商家的价格欺诈陷阱有虚构原价假打折和先提价再返利赠券两种实施手法。虚构原价假打折是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购买打折商品的心理,随意虚构原价,所谓的优惠子虚乌有。而先提价再返利赠券更让消费者恼火。比如“现金300元换1000元”、“买100元送200元”等看上去商家会血本无归的动人促销广告,实质是一些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把商品的标价大幅度提高,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折扣误导
惠州消费者王先生在某百货商场开业当天(9月26号)购物获延时返利卡,内有398元,当天用返利卡消费了168元,里面还剩下230元。当10月11日再次去用返利卡消费时,被告知此卡已于10月9日到期,不能使用。而卡上并没标明使用期,商场的营业员、收营员没有一个人跟消费者说明返利卡的有效期。
专家表示,这是典型的折扣误导陷阱。如商品折扣名不副实,很多商家在推出 “买满就送”、“买满就减”的活动中,将商品的价格标注为199元、1999元、19999元等,同时提高小额商品的价格。另外是全场低折扣误导。一些商家用显眼的字体书写全场1~3折,实际上大部分的柜台或品牌没有宣传所称的折扣,甚至有不少商品根本就不参加活动。此外是返利使用限制多,返利卡往往有时间、消费额度、消费范围等诸多限制,但不明确标注。
规避责任
东莞市民唐先生近日到某百货商场购物,其5楼的某皮具专柜推出买皮鞋满500元赠送该品牌牛皮皮带的活动。唐先生觉得很实惠,就通过买鞋获得了一条皮带。回家后,由于皮带太长,唐先生就剪去了一节,然而,从横断面上发现该皮带其实是塑料制成的。唐先生现怀疑该百货商场销售假冒的牛皮皮带,向有关部门举报。
对此,专家称,一些不法商家会借促销之机销售伪劣质次商品,并以促销为借口规避产品质量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换季商品促销逃避“三包”责任。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消费者等到合适季节再用时已耗尽了“三包”期限。二是以奖品、赠品为名处理伪劣次品。三是甩卖伪劣滞销商品。以打折之名推销长期积压的滞销货,并以“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甚至有少数不法商家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赠品中,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商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四项注意
面对商家名目繁多的促销和炫目的广告,深圳、惠州、东莞三地消委会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要冷静面对促销,在消费过程中做到4项注意。
一是坚持货比三家、充分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的价格信息,防范价格欺诈。对同类商品价格、款式、功能多方面进行了解,选择比较大、比较成熟的品牌,因为其营销战略比较成熟,出现价格欺诈现象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比较小。
二是冷静弄清促销规则,理性按需消费。面对超低的折扣、高额的返送券等诱惑,宜采取谨慎的心态去弄清实际的优惠规则,选择能获得最大优惠的消费方式,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三是细心检货并索要票据,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注意安全,共同维护消费环境。应避免到人员过度聚集的地方消费,选择一些面积大、管理到位、通风好的商场选购,并妥善保管好携带的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