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7日,欧盟通过WTO发出通报,对1989年5月3日颁布的关于电磁兼容性的欧洲理事会指令89/336/EEC进行修订,该指令修订议案将于2004年1月1日批准并生效。此次修订的指令将涉及所有产生电磁干扰或受到电磁干扰的设备。
新修订的指令进一步明确了所涉及设备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1)防护要求。(2)信息要求。(3)标志要求。新修订的指令还简化了合格评定程序,此外,新修订的指令还试图通过加强对制造商的追踪来加大市场监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