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草案涉及与家用供水系统相连的管道和管道装置及其生产原料。其中,关于供水设备技术标准的法令草案要求管道材料和装置均不能对水造成污染,规定了与净化水或处于净化过程中的水有较大面积接触的设备材料和装置必须达到和满足的标准,修改了从中提取的水样中无机元素和有机物的浓度限量以及其他感官指标。此外还提出了对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其他质量要求,如强度、耐久力、抗磨损、抗腐蚀、水密性等。
关于家用供水设备的结构和材料标准的部法令则规定了管道、阀门和配件的性能标准,包括抗水压、水质影响、抗冰点、防水击、防逆流、防虹吸以及耐久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