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日已过,回首商家纷纷进行的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其中捆绑式销售最为常见。很多看似实惠的“捆绑赠品”都是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
日前,市民李女士在一超市买了一箱纯牛奶,正好赶上超市搞促销,每箱另赠送四小袋同品牌的纯牛奶。回到家后,李女士却发现四小袋赠品牛奶保质期只剩一天。
近日,河南禹城市质量技监局对市区部分超市进行检查,发现有的商家甚至打出了“买一赠一”、“买一赠二”的招牌,捆绑销售商品以食品、酒水为主。在一超市看到,某品牌5升天然谷物调和油赠300毫升相同品牌油,前者生产日期是2005年8月9日,后者生产日期却是2004年6月9日,两者保质期均为18个月。在另一家超市,许多品牌的牛奶开展“买一赠一”活动,牛奶包装盒上显示有效期为9月1日~9月15日,当天是9月13日。在该超市,有的食品搭送奶片,质监人员仔细一看,这种奶片产于2005年3月20日,保质期6个月。某品牌的可吸果冻“买一赠一”,生产日期是2004年12月20日,保质期为9个月……
质监人员随机询问了几名顾客,有没有留意赠品的保质期?他们均表示,大都看一眼包装就扔进购物筐,很少仔细查看有没有过期。商场促销人员反问检查人员:“不是还没过保质期嘛?”
业内人士透露,很多食品是不退货的,由于超市进货量很大,不可能在保质期内将货全部售完。所以,超市通过各种促销手段将即将过期的食品消化掉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从需要出发,不能只图捆绑数量。另外,有些未过保质期的食品也可能因存储不当而变质,所以应尽量购买距保质期较远期限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