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摩托车分标委组织制定的汽车行业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化油器》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及标准起草单位。
附件:
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化油器》征求意见稿
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化油器》编制说明
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时间:2009.12.7-2010.1.7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化油器》 |
起草单位 |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
联系人 |
黄文栋 |
电话 |
021-69502070 13816060274 |
传真 |
021-69502067 |
E-mail |
wendongh@smvi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