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检验检疫局审单派单新机制已于11月18日试点运行。
审单派单,是指出境货物报检批先经审单中心利用计算机系统等手段集中审核,确定为抽检批的,派送至施检部门,由施检部门完成报检单证的审核和货物的现场检验检疫,并在CIQ2000系统中完成结果登记和拟制证稿;确定为核放批的,由报检大厅审单中心窗口统一完成检验检疫核放工作。
此次试点运行,涉及动植物产品企业40家,机电轻工产品企业30家,食品企业5家。
从多年的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实践来看,当前的检验检疫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机制问题。一是“检”的有效性和“放”的效率性缺乏制约机制,抽检批的频次和确定往往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此状况使得报检批在“检”与“放”之间常常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成了影响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的问题之一。二是随着地方外经贸的快速发展,现有检验检疫监管人力资源不足与事业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三是整个系统多年来存在“报检人员在施检部门与报检大厅来回跑”、“报检大厅窗口拥挤,秩序不佳”等由现有办事机制必然带来的现实问题。
从社会层面来看,各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建立办事大厅,集中办理政务,公开政务,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同时,广大外贸企业又对现时通关速度和申办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因此,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构建集“集中审单、一站式服务、政务公开”于一体的检验检疫工作模式,并就此改革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业务操作模式和流程,以进一步解放人力资源,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已是我国检验检疫系统时下急迫而有意义的工作任务。
为探索构建新型检验检疫工作模式,湖州检验检疫局历经了3年艰辛的路程。从开始实行四个施检部门各自派员值班审单放行,到实现两名施检部门负责人跨部门值班审单放行,至2008年11月又施行起“施检部门负责人派单,审单人员核放”的工作模式。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在“出境货物集中审单检验监管模式研究”课题的理论成果基础上,湖州局近期成立审单中心,制定出《出境货物报检批审单派单工作管理规范(试行)》,并整合有关技术资源,以明确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要求,在信息化平台上构建起了审单派单新机制。
审单派单新机制的顺利启动,是湖州局在探索实践“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理念这一路途中的又一次起程,标志着湖州局的业务改革朝着“统一派单调配、统一审核拟证、整合内部资源、完善内部制约、提高工作效能”这一科学发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