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审计署对建设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等8家所属单位。
2001年以来,建设部所属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将收到的发行费、稿费等30.73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私设两个“小金库”,累计支出24.05万元,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中“一律不得再私设‘小金库’”的规定。
建设部党组对审计署提出的问题、意见及建议非常重视,在2005年4月4日召开的部党组201次会议上,专门听取了综合财务司就有关财务问题的汇报。会议决定:(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二)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同志遵守财经纪律教育,明确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对其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领导责任。机关和直属单位近期要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由综合财务司负责,提出进一步规范有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四)部党组已确定把规范财务制度作为今年部重点工作之一,要继续抓好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五)每年部党组听取一次有关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汇报。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已于2005年5月31日,将“小金库”余额68,221.51元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同时,对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税后利息共计2,443.18元,转到该协会账上,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