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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破壁还是要多条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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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当前各国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如关税、许可证、配额等逐步被削弱甚至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包装等新型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出现。与此同时,我国面临的技术壁垒呈现出与知识产权相结合,重点是人与环境,影响从个别产品转到整个行业的新动向。

  来自权威部门的一项最新调查表明,我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口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出口商品牵涉其中,目前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每年造成的损失约200亿美元。

  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相比,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限制,影响巨大,而且损失很难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质是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的目的。在关税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使用都受到严格限定的情况下,农产品贸易中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为各国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主要措施之一。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技术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在技术性贸易壁垒阴影之下,中国受影响农产品范围广泛,从水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农产品,到茶叶、花生、蔬菜等植物产品、加工产品,几乎所有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均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从而对中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深刻影响。此外,发达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设限,容易扩散到其他出口市场,形成连锁反应。一些国家采取的措施往往高出国际标准,有的专门针对中国产品,形式多样,理由多变,防不胜防。

  专家认为,面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竞争力,研究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企业一方面要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标准制定工作。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农产品全程安全质量管理,提高竞争力,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和产品注册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体系、农产品安全市场体系,努力提高从生产到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

  此外,农产品出口企业还要建立早期预警机制,深入了解国际组织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国内农产品贸易政策和农产品技术法规的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应对这些变化,构建有效的应对和防御体系。

  不容忽视的是,我国一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率低、标准陈旧、水平低,甚至无标准生产。比如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涉及的化学污染物不到100项,然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迄今已经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标准相比差距明显。为此,对于企业来讲,应该在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建立符合国际市场标准的生产加工体系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来突破壁垒。

  由于各国对进口农产品的检测标准不一,一些出口企业除了花大力气提高农产品质量外,还需努力开拓新市场,形成市场多元化格局,避免由于某一个国家市场关闭而导致企业陷入困境。企业还应考虑通过劳务输出、技术输出、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农产品,让销地变产地,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

作者:于新春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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