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兴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逆势上扬,创造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1.4%,创历史新高。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北京重要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并明确重点发展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等行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快速成长期,已经进入良性健康发展阶段,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支柱地位进一步确立,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统计,2007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资产总计7260.8亿元,实现收入4601.6亿元,2008年文化创意产业占全市GDP的11%。
二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步伐加快,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集聚区是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载体。根据政府引导、产业导向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拟规划建设3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目前已认定市级集聚区21个,吸引了一大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相继入驻,引领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集聚区的重点产业主要包括艺术产业、影视产业、动漫游戏产业、软件设计和文化旅游产业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21个市级集聚区内有文化创意企业近万家。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推动下,北京市已经形成以市级集聚区为龙头,区级集聚区和众多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街区、文化创意新村组团式集群发展的良好态势,产业集聚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是文化领域改革开放稳步推进,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2006年北京市制定出台了《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非公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随着产业开放程度的提高,文化创意产业正成为全市吸引利用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港澳台和外商投资的文化创意企业保持较高增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622家增加到2007年的871家,2008年新设文化创意外商投资企业507家,吸收合同外资18.5亿美元,同比增长14%;实际利用外资11.8亿美元,同比增长34%,占同期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9%。2009年1至5月,在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中,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实现收入617.5亿元,占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的32.6%,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