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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家电 慎入“节能”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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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全球性能源危机愈演愈烈,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我国,能源供求矛盾更是日益突出。在广东,“电荒”、“油荒”等困象相继出现,在这种压力之下,节能也成为大势所趋。为顺应时势,敏锐精明的生产企业纷纷开发和生产节能概念的新产品,大打“节能牌”,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踏入家电商场,处处可见节能产品宣传。诱人的广告语,“出色”的能耗比,消费者难免为之心动。但是,真正的节能效果究竟又有多少呢?答案似乎不得而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国内销售的家用冰箱、空调(定速型,非变频)能效标识制度已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1日起无能效标识的冰箱和空调已停止销售。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统一和强制性的节能标准,在市面上销售的许多家电产品广告中所宣称的节能指标大部分为企业自办实验室测试的理想值,并未经过权威认证。

目前在节能家电市场上部分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存在如下各种不实宣传现象:

1、偷换概念。随着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台,生产企业上市产品必须强制性贴上能效标识方能销售。但是部分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该规定认识的不足,在销售时向他们宣称,只要是已贴上标识的就是节能产品。其实该标识只是市场的能耗准入证和证明产品的能耗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节能标准。

2、以偏概全。部分生产企业由于其某一产品曾通过相关的节能认证,为了达到市场利润的最大化,利用消费者的节约心理,将企业其他产品也全部套上“节能”的光环,在宣传广告中有意渲染节能认证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但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产品都是普通或原有型号的,并无太多甚至根本没有节能的技术含量。

3、夸大其词。节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真正实现产品节能,消费者也会从中得益。但是部分带有投机心理的企业只是想借助这种机会炒作概念,通过夸大了的广告宣传,将某些相比其他品牌能耗比略强的产品吹嘘成节能效果惊人的“神奇”家电,最终误导消费者。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二○○五年第三号消费提示:选购家电产品,慎入“节能”误区,并提醒消费者注意:

1、不要轻信不实的广告宣传,不要为部分所谓的实验室理想数据所迷惑,选购时应向经销商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慎重选择节能产品,切忌盲目跟风,以免多花冤枉钱。

2、认准节能认证标识,切勿与国家新近强制执行的能效标识混淆。目前我国设有国家级和省级节能认证机构,国家级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委托“中标认证中心”负责,省级由各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委托“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节能认证,才能在宣传时冠以“节能”字样。此外,能效标识共分5级,1、2级为节能指标,3级为中等,4、5级为高耗能,只是合格上市标准。消费者选购时应当心中有数。

3、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如对产品的节能宣传、数据或标识存在疑问,可要求经销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或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向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咨询,以证实产品节能指标的真伪。

4、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保留相关的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和交易凭证(发票等),如发现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存在虚假宣传的事实,并与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标准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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