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一批价值数万美元的进口电机因其能效值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南京检验检疫局依法处以退货处理。
南京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三台小功率电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内用能产品,南京局工作人员抽取其中两台电机送能效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两台电机能效值均未能达到GB18613-2006规定的最低能效值。为此,南京局依法对上述三台电机处以退货处理。
近年来,南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有关产品能效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能效研究工作,不断探索能效检验监管措施,加强入境能效验证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高耗能进口成套设备节能评价方法和能效监管办法,初步建立进出口用能产品能效检验监管制度规范。同时,不断提升检测技术能力,投入巨资率先在全国系统内建立了能效专项检测实验室,依托实验室检测平台,检验监管与检测相结合,从而为这次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