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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酱油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不足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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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甘肃省质监局对市场上销售的酱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产品总体质量合格率为48.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9个百分点。

  据了解,甘肃省质监局此次共抽查了甘肃省49家生产企业的64批次产品,30家企业的31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61.2%,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2.5%,总体质量合格率为48.4%。

  甘肃省质监局按照《酱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检验要求,主要对标签、感官、铵盐含量占氨基酸态氮含量的百分率、氨基酸态氮、总酸、全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苯甲酸、山梨酸、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15项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结果表明,自2002年实施了酱油市场准入制度,甘肃省大中型酱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连续几年质量合格。一些小企业由于生产条件、设备、技术能力的限制,所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导致我省酱油质量合格率连续几年徘徊不前,处于较低水平。

  检验发现,有14批次产品的氨基酸态氮和11批次产品的可溶性固形物等酱油产品特征指标不合格。氨基酸态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衡量酱油质量优劣的特征指标之一,在产品标准中,酱油的质量等级主要是依据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全氮含量不同来区分,不合格会失去酱油独特的鲜味。同时,有1批次酱油的防腐剂苯甲酸超标。苯甲酸是食品常用的防腐剂,但过量添加对人体有害。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酱油的苯甲酸使用量应≤1.0g/kg。但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腐剂苯甲酸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有3批次产品铵盐含量占氨基酸态氮含量的百分率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铵盐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不合格产品的该项指标均超过标准限量要求。四是有16批次产品标签内容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未按要求标识“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氨基酸态氮的含量等。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质检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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