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甘肃省质监局了解到,甘肃省质监局日前对甘肃省市场上销售的食醋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验,共抽查了全省82家生产企业的95批次产品,46家企业的58批次的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56.1%,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1.6%,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1.1%。总体质量合格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9个百分点。
按照《食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检验要求,质监部门主要对标签、感官、总酸、游离矿酸、可溶性无盐固形、苯甲酸、山梨酸、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12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检查结果表明,有37批次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10批次产品的铅含量超标。标准要求铅含量≤1mg/L,而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铅含量实测值为2 mg/L。二是有13批次产品总酸含量不达标。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三是有5批次产品苯甲酸含量超标。苯甲酸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对微生物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有效延长产品的保质期,但过量食用会增加肝脏负担。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苯甲酸含量不得超过1.0g/kg。但检验发现,5批次产品的该项指标均超过了国家限量要求。四是个别产品的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合格。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的品质指标,食醋的鲜味、甜味和香气,鲜味、甜味和香气主要是由可溶性固形物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