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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启用简易程序处罚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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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随货物木质包装侵入,严厉打击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不实、漏报、不报等行为,天津检验检疫局从11月23日起将对木质包装未依法报检案件启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简易处罚程序的启用将减少执法环节,较原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可大大节省时间,提高检验检疫部门的执法效率,加快货物通关速度。

  据了解,进境木质包装未依法报检简易处罚程序较原一般程序减少了立案审批和调查审理等环节,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人直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大大节省时间。为规范一线执法人员当场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进境木质包装未依法报检处罚标准》同步施行,天津地区各检验检疫执法单位将严格依照标准实施处罚。该程序只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木质包装未依法报检案件罚款数额超过简易处罚程序处罚标准的,仍依照一般程序处罚。在新标准实施之前已经立案的木质包装未依法报检类案件和木质包装逃检类案件仍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同时,天津局将加强对检验检疫执法部门当场处罚的法制监督工作。

作者:王栋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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