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魏某在经销商处交付定金,以商定好的价格购车。但一周后,经销商称:“该车已涨价,必须补交差额款才能提车。”魏某要求退定金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得买了台高价车。
事后,魏某认为经销商不讲信用,继续要求经销商退回补收的车款。
经过 魏某找到消协投诉。经过调查,消协认为,经销商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单方面提高汽车价格,应属于违约行为,经销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经调解,经销商将差价款退还给了魏某。
【点睛】消费者在与经销商打交道时,经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在交纳定金后,应该要求经销商在收据或发票上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案例中,消费者保留的收据对问题的合理解决起到了关键作用。
建议消费者在购车、修车过程中,应及时索要收据并完整保存,以便在发生问题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