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盂县北娄宏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和销售水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盂县局执法人员在对盂县北娄宏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的M22.5砌筑水泥使用山西盂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的包装袋进行销售。现场共查获以山西盂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生产销售的水泥10吨。
据调查,该企业自4月15日以来,共冒用山西盂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生产销售水泥439.1吨,盂县质监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没收该企业违法生产的M22.5砌筑水泥10吨,并处罚没款7.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