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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标准出台

作者:佚名 来源:湖州在线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7日


  22项标准涉及城市环境卫生秩序所有管理机制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两侧电话亭、书报亭、邮箱、候车亭等构筑物若出现色彩剥蚀、陈旧、严重变色、危及公共安全的,主体单位或负责人必须及时清洗、整修、加固、更新、拆除。市政府近日发布《湖州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标准的通知》对中心城区涉及道路保洁等环境卫生秩序实行统一管理标准。

  据介绍,该标准主要是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及建立城市环境卫生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而制定的,内容涉及到了22个方面,基本覆盖了城市环境卫生秩序的所有管理机制。

  根据要求,市河保洁管理细化为老市河、大市河水域及岸坡等包括了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环城河、龙溪港、二里桥港、菜花泾、横渚塘港及旄儿港的白雀塘桥至凤凰桥河段,将在规定时间段内实行巡回打捞保洁。

  在道路管理上,涉及了道路路面保洁、道路两侧构筑物、道路两侧沿街立面、道路及人行道秩序管理、道路绿化及街头绿地养护等方面;在社区管理上,包括了社区保洁、社区绿化养护、社区管理等方面;在单位管理上,单位卫生管理、单位绿化等方面也纳入其中;另外,公共厕所、公共场所、农贸市场、保洁设施、市政设施、建筑施工现场、城郊结合部及城中村、"六小"行业、户外广告、国(县)道过境段道路养护等管理标准也作了新规定。

  据了解,我市已根据这22项管理标准,将职能具体分划到了吴兴区、湖州经济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市建设局、市执法局、市贸粮局、市国资委、市水利局等进行全面负责或配合,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的同时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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