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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国家标准委、教育部、国家语委于6月20日在京联合发布《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杜占元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田世宏指出,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与标准化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提升我国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要通过制定实施语言文字标准,提高对外开放服务水平,增强“一带一路”软联通实效,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形象。深入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要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

  杜占元指出,该标准对规范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具有重要作用,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会同国家标准委及相关部门、行业,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标准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大力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国家的外语能力。

  系列国家标准是保障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质量的基础性标准,是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的普遍性原则和要求,规定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共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为各领域常用的3500余条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了规范译文。

  标准明确规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要遵循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文明性四大原则,应当符合我国语言文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英文使用规范以及英文公示语的文体要求,一般不按原文字面直译。

  标准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应当针对实际需要使用英文,不应过度使用英文,译写时应通俗易懂,便于理解,避免使用生僻的词语和表达方法;译写应用语文明,不得出现有损我国和他国形象或有伤民族感情的词语,也不得使用带有歧视色彩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译法。  

  标准为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提供了规范、准确、权威的参照,适用于全国范围。标准的发布有利于改善当前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不规范现象,提高外语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国家改革开放事业提供语言文字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该标准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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