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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3日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广东深圳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送审稿)》。为广泛征求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条例予以公布,恳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14年1月25日之前来函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43

  邮编:518035

  传真:82002930(请注明“转经济法规处”)

  电子邮箱:poli1973@sina.com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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