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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家用电动加工器具分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电动加工器具分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于2013年12月15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电话:010-82262904   E-mail:yixr@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电话:010-82262324   E-mail:hanah@sac.gov.cn

  附件: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电动加工器具分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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