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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质监局开展餐饮业等强制检定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浙江乐清市质监局对各酒店、集贸市场在用电子秤实行强制检定,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日常管理。此次检定工作由乐清市质检院承担,由该单位派专人到各酒店、集贸市场进行现场检定,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此次检定免收检定费,以减轻各经营户的负担。

  对在用电子秤未按规定实行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乐清市质监局将按《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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