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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餐饮业饭店业服务质量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年09月27日
12月16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餐饮业、饭店业服务质量标准,即《青岛市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以下简称《餐饮业要求》),和《青岛市饭店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以下简称《饭店业要求》)。两项标准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两项标准均对于行业内的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卫生、管理设施以及服务场地与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其核心都是服务质量要求。

《餐饮业要求》从服务人员着装、服务规范、服务礼仪、礼貌用语等方面做了规定。对于服务质量,《要求》提出餐饮业所用的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等应质量合格,并有合格证明,饭菜等不得有肉眼可见杂物、异物,饭菜、酒水质量与价格相符,标注“时价”的菜肴,应在实物或价目簿上标明,并计量准确。快餐盒、食品袋、餐巾纸等应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不得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木筷。

《饭店业要求》对于服务质量要求主要从服务人员、前台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善武指出,标准是衡量质量好坏的依据。这两项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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