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该市标准化战略提上政府议事日程。
《意见》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以促进标准的研制、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推进标准的实施、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推进机制,着力提高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的标准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引领产业发展、推进自主创新、节约资源、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要求,到2015年,在全市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争取达到1-2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0项、行业标准30项,地方标准60项,承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2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食品标准化示范项目10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30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60家,开展标准化研究项目4项;全市各县(市、区) 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意见》提出,要把加强标准化组织建设、提升标准创新能力、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高标准覆盖率、搞好标准宣传贯彻、强化标准监督作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工作重点。
《意见》强调,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经费保障,强化人才培养等途径确保标准化战略落到实处。其中,明确指出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制订并发布实施的,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持修订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的,按主持同类标准制订奖励额度的50%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修订的,按主持同类标准制订奖励额度的20%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