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陕西、山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家企业生产的200种啤酒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4927-2001《啤酒》、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啤酒产品的卫生、部分理化及部分感官、包装、标签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包括特种啤酒的特征性指标(干啤酒中真正发酵度、冰啤酒中浊度、纯生啤酒的蔗糖转化酶活性)、包装(瓶装啤酒是否用绳捆扎出售、有无"B"标记)和甲醛及致病菌等项目指标。
抽查结果表明:我国啤酒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良好,呈上升趋势,大中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小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94.9%。
抽查中发现有7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使用涉及人身安全的非“B”瓶包装。啤酒的非“B”瓶包装耐内压力明显低于“B”瓶,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瓶装啤酒所用的玻璃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B”瓶。
二、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原麦汁浓度不合格。其中,有1种啤酒的原麦汁浓度实测值为8.9°P,与标准规定的≥9.8°P相比低了0.9°P。原麦汁浓度是衡量啤酒营养和口感的指标。
三、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酒名标注不规范,用“纯生化啤酒”、“原生态纯生化啤酒”命名熟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