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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的,不仅仅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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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第一手机品牌诺基亚在全球召回1400万个有缺陷充电器、韩国著名电子品牌三星在全球(包括中国)召回21万台有问题的对开门冰箱……2009年的冬天,对一些国际知名品牌来说,似乎是一个召回的季节。

  其实早在两年前,诺基亚就曾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对4600万块手机电池实施免费置换。而三星,此次在华召回冰箱更是开创了我国家电行业召回的先河。

  召回,这项起源于发达国家,主要由生产商对于有问题的商品无偿收回,以改正其缺陷的制度,在我国也已经实施多年,并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同。同时也应看到,召回制度并非尽善尽美。首先是目前强制召回的产品非常有限,如在我国主要是汽车和食品;其次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对召回十分“热心”,例如,一些曾经爆发过集体投诉而且已被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厂商并没有实施召回。

  由此不难理解,一个企业对于并非强制实施召回的产品,冒着成本增加和声誉受损的危险,坚决实施召回时所需要的勇气。光是这份勇气,就值得充分肯定,因为他们召回的不仅仅是产品,更是一个企业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

  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这样的责任首先体现在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关上。按照现代质量理念,质量不是检测出来的,更不是监管出来的,首先是设计出来的、生产出来的。因此,对于产品的质量,企业永远是第一把关人,他们对于产品的质量有着生杀大权。

  这样的责任还体现对产品质量的始终呵护上,哪怕在它们离开生产线之后。因为,即使有着最为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也无法保证产品百分百合格,何况有些产品本身还存在设计缺陷。于是在售后服务等常规补救措施之外,召回制度应运而生。

  无论是否是强制召回的产品,企业敢于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应当说是企业对自身责任的一种担当。现在全社会都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把焦点集中在企业对税收、就业的贡献以及对社会福利事业和环保事业的支持上还不够。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就是提供质量安全的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到底。这样的责任既包括首先做好第一把关人——尽力杜绝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出厂,还包括做好第一“救火队员”——产品质量
出了问题敢于第一时间主动召回。

作者: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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