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用塑料、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食品用塑料、纸包装容器的QS管理已相继进入查处期。为进一步保证入口食品的安全,近日,山西省长治市高新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此次重点检查生产食品用包装和容器的企业是否取得QS认证;是否使用无证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是否销售没有经过QS认证的食品用包装和容器。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仍在使用无QS标志的玻璃纸、塑料托盘、食品保鲜袋等,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向其详细讲解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让企业知晓并遵守有关规定,避免因不知法规而造成经济损失。
据了解,目前纳入QS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容器包括饮用水桶、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一次性口杯、筷子、碗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纳入QS管理的食品用纸容器包括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纸盒等,而食品用纸包装包括玻璃纸、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纸板等,这就几乎覆盖了平时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所有包装材料。
以后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不仅要留意该食品包装上是否印有QS标志,还要留意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或容器上是否印有QS标志,“双保险”以确保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