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7日,瑞士联邦公共卫生部颁布联邦家庭事务部《纺织原料和皮革制品条例》。本新条例草案包含以下内容:
现有的关于纺织材料易燃性条例的要求;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条例的第26条和附录3(偶氮染料);
关于桌布和餐巾(以字母c表示)以及在摇篮车、摇篮和儿童的床上用的床单和帘子(以字母d表示)易燃性的新规则;在以字母d表示的产品中的要求等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技术报告CR13387:1999中的要求;
关于易燃织物(火焰蔓延率的速度≤120mm/s)的新规则具有适当的警示简要说明。
该条例重新整理瑞士关于常用物品的法规,起到了健康保护的作用。条例拟定于200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