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福建省大田县质监局按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部署和《2009年福建省质监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23家钢筋经营企业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建筑用钢筋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抽查了规格为Φ10mm×9m和Φ12mm×9m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共抽样21个,不合格率100%,不合格项为重量偏差。国家标准GB1499.2—2007中规定了钢筋的重量及允许偏差为国家强制条款,直径为10mm和12mm的钢筋,其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皆为±7%,而在实际抽样检验结果中,以上类型钢筋的重量偏差达到-14%~-17%。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厂家非法拉伸拉长钢筋,导致钢筋重量及允许偏差达不到要求。该局对以上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立案调查,涉案违法产品总数量达70多吨,涉案金额约22万元。
目前,大田县质监局已经建立了涉钢企业档案。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钢筋的质量控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