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泰国修订饮食增补剂规定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消息:美国烟酒税收贸易管理局2005年8月31日发布进口自然发酵葡萄酒的认证要求(2005R-002P)。

  在本期的联邦纪事中,烟酒税收贸易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进口的自然发酵葡萄酒生产规范和程序的新的认证要求的暂行实施规则,这些生产规范和程序包含在《2004年多种贸易和技术修正法案》的2002项中,同时,该项认证还修订了《1986年的国内税收法典》第5382项。在该法规制定通告中,向所有实施这些新认证要求的利益相关方征求评议意见。该暂定规则中的法规文本作为法规提案文本公布在本期联邦纪事的规则和法规部分。

  该暂行实施规则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05年10月24日。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生产出口企业给予关注。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05年8月10日通报了关于饮食增补剂的修订草案。草案称,修订的目的是为了更科学地保护消费者的饮食健康。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10月10日,拟批准日期未定,拟生效日期为官方公报公布后90天。这次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有:饮食增补产品需要经过事先批准加贴强制性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方法和程序、食品容器、健康声明必须符合当前执行的卫生部通报要求;无论是本地生产还是进口的饮食增补产品,必须加贴泰语标签;在本通报生效前生产或进口的蜂王浆及其产品、大蒜产品或其他饮食增补产品仍准许销售;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在通报生效后2年内对与通报要求不符的产品进行调整。草案同时宣布废止卫生部212、241、242号通报。

作者:聂爱萍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2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