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中宁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
一是加大对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举办食品生产企业培训班3期,培训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小作坊业主18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将200余份《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小册送到企业,并进行现场宣讲23场次,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52份,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
三是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与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00份,让食品生产企业公开向全县人民做出承诺,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
四是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格监督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五是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将有出厂不合格产品行为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增加对失信企业的巡查次数,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管。
六是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为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的企业搜集、整改、制订管理技术标准236套,使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每个职工的上岗操作都具有规范性,为食品生产企业树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