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2009年度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此次专项检查从今年4月开始,检查内容是市场上销售种子的质量、标签、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等情况。结果显示,在抽查的296个种子样品中,所检项目均符合要求的有233个,占样品总数的78.7%。农业部要求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所在省份农业主管部门在11月底前将本次专项检查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报送农业部。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在辽宁、黑龙江、江苏等10个种子交易量较大的省级交易市场,扦取了197个种子经营门市部的296个种子样品,涉及玉米、水稻、棉花等21种作物。检测了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还进行了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其中,296个样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占样品总数的78.7%。质量不合格比例最高的是瓜菜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从作物种类看,玉米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的合格率为83.6%;水稻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的合格率为88.3%;棉花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的合格率为100%;瓜菜等其他作物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的合格率为60%。
此外,还检查了209个种子经营者的399个种子标签,基本符合要求的占检查总数的89.5%;检查了202个种子经营者的经营档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占98%;检查了151个种子经营者的257个品种的审定和授权情况,基本符合要求的占91.8%。399个种子标签中基本符合要求的占检查总数的89.5%。其中,玉米和水稻种子的总体情况较好,棉花和瓜菜种子的情况相对较差。标签标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标注内容不合法;二是标注内容不完整;三是标注内容不规范。
农业部有关部门对此提出整改要求,要依法查处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所在省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种子来源和经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不在同一省份的,相关省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所在省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11月底前将本次专项检查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报送农业部。
要督促种子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有效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查质量不合格的库存种子要一律封存并不得销售,对其他库存种子要进行全面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对标签、经营档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要继续强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其进行有效整改并强化跟踪检查,提高监管效果,有效规范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