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浙江省标技委工作体系,推动标准化事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据《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技委)的自查情况,改变目前部分标技委人员结构不合理、工作领域交叉重叠等局面,我局对2004年底前成立的21家省级标技委进行了清理和调整。农业、造纸等11家省级标技委因两年以上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决定予以撤消。食品、能源等10家标技委基本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予以保留。
被保留的标技委,将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改组,修改标技委章程,调整工作方向和委员结构。标技委工作要在目前制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从以帮助企业审查标准为主向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变化趋势、指导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通过标准提升促进产业升级的方向转变,真正发挥标技委的技术优势,提高企业标准的技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