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电梯的拥有量已达到120万台左右,而且每年还以近30万台的速度递增。电梯安全是城市生活安全的重要环节,如何确保电梯运行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本文作者对不同阶段的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针对上世纪90年代安装使用的电梯,以分类检验、综合判定;地方立法、强制报废;统一标准、强化整改为主。针对2000年以后安装、使用年数不长的电梯,以首端把关、责任共担;合理调配、资源共享;借助媒介、强化安全教育;整治市场、规范维保为主。
我国是电梯使用大国,目前电梯的拥有量已达到120万台左右,而且每年还以近30万台的速度递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从2003年至今,八大类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起数以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的分类排位,电梯的安全事故一直在前三位。电梯安全是城市生活安全的重要环节,如何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和突出电梯环境的人文关怀,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下面就如何提高在用电梯安全运行的的可靠性谈几点看法。
我国电梯实际上经历了快速增长和高速增长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因电梯本身结构不同,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尽相同。
第一阶段——上世纪90年代是电梯快速增长期。由于我国电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的要求,这一阶段安装的电梯到现在仍有相当一部分还在使用,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主要原因一是调速控制技术落后;二是安全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可靠性差;三是维修困难等。
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是电梯高速增长期。这一阶段由于增长量大,电梯在使用中同样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电梯本体质量差异大,因种种原因,一些质量较差的电梯流入市场;二是电梯安全使用宣传力度不够;三是现有检验人员不能适应电梯高速增长的需求;四是维保市场管理混乱,难以保证电梯维保质量。
目前国家对于在用电梯实行了定期检验制度,但其仅仅涉及电梯正常运行的安全装置的有效性验证,是电梯可以运行的最低安全要求,并未涉及电梯运行的质量状况和隐患带来的安全风险。如果只通过定期检验来预测、预防电梯故障则会使我们错过许多纠正失误和预防的机会。根据这些年从事电梯检验工作经验,我们分两个阶段来探讨在用电梯的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上世纪90年代安装使用的电梯——
一是分类检验,综合判定。目前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对在用电梯我们可否考虑分两个类别来设置检验项目和检验周期:第一类为使用年限在10~15年之间的电梯,如在近两年内未进行过改造、大修的,可根据电梯的安全状况在定期检验时增加曳引试验、负载试验、125%的安全钳联动试验等增项检验项目,以后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增项检验,定期检验期限不变;第二类为使用年限为15年以上的电梯,每隔一年进行一次增项检验,甚至可根据设备状况缩短定期检验周期,同时检验机构分类综合判定将哪些电梯列入主要监控对象,并把结果报送监管部门,做到重点监控,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是地方立法,强制报废。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有关电梯报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检验部门只能判定电梯某些项目不合格导致总体结论不合格,不能判定修理、零部件更换缺乏或者没有维修价值的电梯报废,是否可根据各地情况通过地方立法来规定使用年限。
三是统一标准,强化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在执行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文件中规定:自2005年元月1日起制造的电梯应执行新标准,同时已核准的检验机构可根据标准要求增加检验项目报批后可实施。而2005年以前电梯是按GB7588-1995来制造、安装、检验的,新旧标准之间有较大差别。特别是前不久《特种设备监察条例》修订后将电梯轿厢困人2小时以上作为事故来处理,要求轿厢对外联络装置(五方通话)一定要设置,这些技术手段和装置,在老旧电梯中是没有的,我们可否在新检规出台前,试行新旧电梯统一执行2003版标准,在硬件上为电梯安全运行打好基础。
针对2000年以后安装使用年数不长的电梯——
一是首端把关,责任共担。2000年后安装的电梯大部分在城区商住楼盘,对于电梯的选用是否可以考虑由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发商作出一些约束,将电梯视为楼盘土建工程的一部分,要求开发商对电梯的质量终身负责或国家对电梯的报废有了相应的规定后在电梯的有效使用期内必须负责。
二是合理调配,资源共享。由于质监局是垂管单位,在人员调整和配置上有相当大的灵活性,电梯的数量主要还是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电梯检验如在人员配置上安排不过来,是否考虑从相对不发达地区暂时借调一部分检验人员帮助检验,同时在检验费用上给予一定的补贴,确保每台电梯的检验质量。
三是借助媒介,强化安全教育。如何安全乘梯,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如何正确自救在广大市民心中并未形成一个正确的意识,加大电梯使用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显得尤为重要。实际上最好宣传教育是从幼儿园和小学校园开始,对幼儿以安全辅导员的形式进行讲解并参观电梯模型,讲述正确使用电梯的方法和出现故障或电梯危险运行时如何自救等。另外,还可以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进行电梯安全教育。
四是整治市场,规范维保。目前电梯维保已进入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维保市场进行约束,如成立电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电梯制造厂家自行维保,对跨品牌的维保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对一些收费很低(明显不能保证维保质量)的维保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会同检验部门进行不告知的突击检查来确认维保质量是否能达到要求等。
(作者单位:江西上饶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