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甲型H1N1流感疫苗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广东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范围,组织人员对有接种资格的医疗机构流感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来源、冷链管理、注射器材等。
2009年11月9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等流感疫苗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表明,疫苗统一由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具有合格供货商资质证明;疫苗接种用注射器随疫苗统一配送;各使用单位能够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保证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要求,并且温湿度监测记录完整。
下一阶段,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各类药品的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有效保证流感防控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