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根据部署要求, 近日,浙江省海宁市政府组织海宁市经贸局、海宁市质监局、海宁市统计局、海宁市国税局、海宁市人大财经工委、海宁市政协经济科技委、海宁市科技局、海宁市地税局、海宁市供电局8个部门(单位)联合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2008年度实际年耗能1000吨标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降耗专项督查。
督查采取听、看、查方式进行。分别听取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汇报。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现场查看,重点对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台帐资料、重点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源计量管理机构情况、进出能源计量情况,计量器具准确度情况等进行检查。
据统计,海宁市共有年耗能1000吨标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148家。现场共抽查重点用能企业24家,5家企业因计量器具台帐资料不完善、2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未达到要求、计量管理机构未建立等原因被责令限期整改,6家企业被海宁市政府“黄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