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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环保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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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白酒制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白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技术要求” )

本技术要求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并可作为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的依据。

因白酒是我国特有的蒸馏酒,本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共分三级,一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因而本技术要求也需不断修订,一般五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类。考虑到白酒制造业的特点,本技术要求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山东大学、山东省清洁生产中心和山东省白酒行业协会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高灿柱、崔兆杰、黄业立、苏继新、殷永泉。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自2002年x月x 日起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要求按照清洁生产的原理,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出发,针对白酒生产过程的原材料选用、资源利用、污染物产生、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最终处置提出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标适用于白酒(浓香型大曲)生产的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引用标准

2.1 GB2757-81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感官指标及理化指标

2.2 GB10781.1~10781.3--89 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

2.3 GB11859.1~11859.3--89 低度浓香型、低度清香型、低度米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

2.4 GB/T14867—94 风香型白酒的技术要求

2.5 QB1498—92 液态法白酒行业技术要求

3 定义

3.1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 技术要求内容

4.1 指标分级

本技术要求共给出了白酒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内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浓香型大曲发酵白酒的清洁生产技术要求见表1(略)。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本技术要求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均采用白酒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5.1 本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5.2 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系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

5.3 以下给出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

5.3.1 淀粉出酒率

淀粉出酒率是考核原料中主要有效成分利用率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表示每100千克淀粉产65°白酒的千克数,即65°白酒的淀粉出酒率与淀粉利用率相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淀粉出酒率(%)=65°合格的原酒年产量(t)×100%/淀粉年总耗用量(t)

上式中的淀粉总耗用量(t)为主原料、酒母料、曲料的实际耗用量,分别乘以各自含淀粉量的相加之和。即含淀粉量在5%以上(包括5%)的原料的淀粉均计算在内,但不包括粗谷皮、稻壳、高粱壳、小麦壳等辅料和酒糟。

5.3.2 吨酒煤耗

说明:

1) 标准煤耗用量包括在报告期内制曲、制酒母、制酒等所有生产用煤。不包括办公室、宿舍、浴室、食堂等非生产用煤。

2) 标准煤以每千克燃料发热量29302kj作为标准。不同发热量的燃料应折成标准煤、7t蒸汽折成标准煤1t,1t重油折标准煤1.5t,或按其实际发热量折算; 1000m3天然气折标准煤1.22t。

3) 所用锅炉同时对几种产品供汽或同时供应非生产用汽时,应按受益单位或产品通过测定或测算合理分摊。白酒生产耗煤量按分摊比数计算。

4) 直接法(一步法)或中间产品法(勾兑、串香法)生产液态发酵法白酒的煤耗,应包括制造味香液、香醅及串香等用煤量。

5.3.3 吨酒电耗

说明:

1) 耗电量包括基本生产用电和辅助生产用电。如各工序动力直接用电、自采水、设备大修和小修、事故检修及检修后试运行用电,以及本车间照明和上项各项用电线路、变压器损失的电量。不包括礼堂、食堂、托儿所、学校、职工宿舍、基建、技措和建筑工程等用电。

2) 若使用统一电表同时供应几种产品用电,则应按受益单位产品通过测定或测算合理分摊用电量。

5.3.4 吨酒水耗

5.3.5 废水产生量

废水产生量仅指用于白酒生产时纯生产用水和洗涤设备管道用水,不包括非生产用水。

5.3.6 COD产生量

说明:COD产生量指白酒生产过程排放废水中的COD的量各个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在进入废水处理车间之前COD的测定值。

5.3.7 BOD产生量

说明:BOD产生量指白酒生产过程排放废水中的BOD的量各个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在进入废水处理车间之前BOD的测定值。

5.3.8 白酒合格率

说明: 1) 合格产品量:指检验部门每批取样检验白酒各项指标符合产品标准的产量(计算时可采用检验总数量—不合格样品数量)。 2)检验产品总量:指检验部门检验白酒的总数量。

5.3.9 白酒总损失率

白酒总损失率(%)=[1-(1-酿造损失率)(1-包装损失率)]×100%

说明:

1)白酒总损失率系指白酒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在报告期内所发生的流失量(包括事故损失量)与总量之比的综合性指标。

2)精确的计量工具和正确的计量方法是正确统计总损失量的必要条件。对各种流量泵、容器、量尺、仪表的标定、校正应按期进行,必要时应随时抽查及时效正。

6 技术要求的实施

本技术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作者:佚名 来源:中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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