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由汉川市质监局移送的生产、销售“黑心棉”制品一案。判决被告人王环芳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该案是孝感市打击“黑心棉”十几年来,首例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实刑的案件,也是孝感市历年来在“黑心棉”整治工作中查处的没收涉案物品货值最高处罚最重的一个典型案件。该案的宣判,充分体现了孝感、汉川两级市委市政府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对“黑心棉”整治工作的支持,充分表明了质监部门彻底取缔“黑心棉”的决心,极大的震慑了“黑心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