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主动开展药品标准研究和修订工作,对基本药物品种的处方和生产工艺进行自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原辅料采购、投料、验证、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要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和配送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生产、配送药品,认真执行省有关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等规定,切实履行投标承诺和药品购销合同,及时组织货源、配送药品,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要。
《通知》明确,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