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5年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2005] 81号)文的要求,由苏州恒富威门业有限公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漳州市麒麟电子有限公司、杭州泰欣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先锋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快联物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制订的《彩钢整板卷门》行业标准在完成送审稿后,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同意,于2009年10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审查委员会专家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共20人。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林岚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张红彦高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组成了以刘新生为主任委员、潘冠军为副主任委员的专家审查委员会。
审查委员认真听取了标准编制组的介绍,对该标准(送审稿)的内容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得出以下结论:
1、该标准编制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00和GB/T 1.2-2002的编写规则和基本要求。
2、该标准条文清晰、系统性强、数据详实可靠,为规范彩钢整板卷门在建筑领域的使用奠定了基础。
3、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试验工作,积累了充分的试验数据。该标准的编制立足于国内使用环境和条件,参考了澳大利亚等国外企业标准,增加了抗风压等性能要求。该标准可操作性强。
4、该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际水平。
审查委员会对该标准的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通过了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希望编制单位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